各班级:
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陆续展开,为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,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、严肃考风考纪、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、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养成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查询考试信息
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--信息查询—考试信息查询,根据学年学期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信息。如有问题,请到学院教学科(8319房间)咨询。
二、 学生注意事项
1. 认真学习《我校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(鲁理工大办发〔2019〕18号)第六章“考场规则”和第七章“考试违纪违规认定”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杜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,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,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。
2. 因患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求请假(缓考)者,须至少在考试1天前按程序办理缓考手续(附件1)。缓考原因(包括因病、因事、因考试时间冲突或其他原因)必须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3. 考生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,须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照片清晰的校园卡;毕业后回校重修的学生须持身份证)入场;到非指定考场考试以“缺考”论处。
4. 严禁携带手机、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,开考后一旦被发现,无论是否使用,一律按违纪处理。
5. 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书籍、讲义、笔记本、电子词典和纸张进入考场。开卷考试只能携带由主考教师规定的纸质参考资料。
6. 根据座次安排就座,考前须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清理课桌桌面、桌洞及周围的资料。考试开始,如发现资料,无论是否与考试有关,一律按违纪处理。
7. 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服从监考教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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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23日